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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被迫配阴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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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叫头遍时,后山的雾气还浓得化不开,湿冷的露水沾在安稚的旧布衫上,凝出一层细密冰凉的水痕,慢慢渗进皮肉里,凉得像寒冬里的冰,从骨头缝里往外冒寒。

她拄着许初留下的那把柴刀,指尖紧紧贴在粗糙的樟树上,深浅交错的纹路顺着指腹蔓延开来,那点微弱到几乎看不见的暖意,是许初走后,这世间唯一没被夺走的东西。

“再走一遍。”她低声对自己说,缓缓闭上眼。

脚下的泥土软硬不均,溪岸边的鹅卵石带着刺骨的圆润,酸枣树的尖刺擦过裤腿,轻轻划开细小的口子,血珠慢慢渗出来,很快就被冰冷的露水冲淡,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红痕,像一道不起眼的伤。

这些触感,都被她死死刻进心里,和许之教她的脚步声、风向、虫鸣叠在一起,层层叠叠,成了她在黑暗里活下去的唯一依仗,唯一的光。

一开始,她摔得鼻青脸肿,膝盖上的旧伤还没结好痂,又添上新的伤口,青一块紫一块,肿得发亮。草药的苦涩味道渗进皮肉里,和掌心那枚打火机盖子的金属凉意缠在一起,又苦又凉,压得人喘不过气。

她摔倒了,就咬着牙自己爬起来;指尖磨破了,就攥紧柴刀刀柄,让被许初掌心汗渍浸得光滑的木头,狠狠硌着伤口,疼得浑身发颤,也疼得格外清醒——只有疼,才能让她忘了自己是个没人要、没人疼的瞎子。

“李疤脸的脚步声沉,左脚跛,每一步都是‘咯噔’一声先落地。”许之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回响,温柔得像他哥,“瘦高个走路发飘,脚步声轻得像风吹树叶;麻子身上那股馊味,顺风能飘出三里地,不用听,闻着就知道是他。”

安稚就趴在冰凉的草丛里,一动不动,听着许之模仿不同人的脚步声,从晨雾弥漫,听到日头升高,再到夕阳西斜,直到能仅凭一声脚步,就精准分辨出方位、距离,甚至对方的身形。

她的耳朵越来越灵,能听出溪水流动的缓急,能分清十步之外草叶摩擦,是风吹动,还是田鼠窜过;甚至能捕捉到远处山路上行人微弱的呼吸声。可耳朵再灵,这一辈子,也再也听不到一句真心疼她、护着她的话了。

江芝每天提着温热的干粮和新鲜草药来山里找她,每次看见她膝盖肿得老高,还在摸黑练路,掌心、指尖全是伤口,眼泪总在眼眶里打转,憋得通红。“安稚姐,歇会儿吧,就歇一小会儿。”她把还冒着热气的粥递过去,声音哽咽,“就算练得再熟,他们人多,还带着刀,咱们……”

“不多练,怎么杀他?”安稚轻轻打断她,声音平静得像结了冰的溪水,听不出一丝波澜,也听不出一丝情绪,“怎么替许初报仇?”

她慢慢喝了一口粥,指尖却还在无意识地摩挲着柴刀刀柄,那里浸过许初的汗,也沾过她的血。许初是为了护她,才被周疤脸活活打死的,她不能死,至少不能现在死,至少要等她报完仇,等她把欠他的都还了,再死也不迟。

日子一天天往前挪,山里的草木枯了又抽芽,风从凉变暖,又从暖变凉。安稚的脚步越来越稳,柴刀在她手里也越来越顺手,越来越听话。

她能闭着眼在树林里自如穿梭,能仅凭听觉就精准躲过酸枣刺的纠缠,甚至能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一刀劈中许之随手扔出的小石子,准得吓人。

掌心的硬茧磨得一层叠一层,旧痂盖着新痂,再也看不出原本的皮肉。那枚打火机盖子被摸得发亮,上面三道杠的纹路,深深印在掌心里,像刻进骨头里的仇,像长在心上的疤,一碰就疼,一想就痛。

变故,就发生在第二十三天。

那天安稚练到日头西斜,正独自坐在溪岸边磨柴刀,刀刃蹭在青石板上,发出刺耳的“沙沙”声,在安静的山谷里荡开,单调又冰冷。忽然,远处山路上传来一阵熟悉的争吵声,尖利又刺耳,像针一样,一根根扎进她的耳朵里。

是她后妈的声音。

还有两个陌生男人的粗嗓门,裹着山里的风,清清楚楚飘过来。

安稚猛地屏住呼吸,顺着声音,一点点往前摸过去。指尖抠进冰冷的泥土里,指甲缝里塞满了湿土,连指尖磨破的伤口都被泥土糊住,疼得发麻,她却浑然不觉,只是一步步慢慢挪到老樟树后,把自己藏进浓密厚重的树影里,像一只无路可逃、只能等死的兔子。

她看不见,却能清晰听清每一句话。

只见她爸妈就站在不远处的路边,面前站着几个人:一个是村里专做缺德媒事的张婶,另一个是外村来的陌生汉子,其中一个脸上横着一道狰狞的疤,眼神阴恻恻的,像饿极了的狼,正死死盯着她家门的方向。

她娘手里攥着一块皱巴巴的脏手帕,不停地擦着额头的汗,语气里全是讨好,甚至带着一丝迫不及待的庆幸:“张婶,李哥,你们说的是真的?给三十块?只要能让那瞎蹄子去给李哥的儿子配阴婚,欠的五千块,你们真能先垫上?这丫头从小就克父克母,能换点钱,还能给你儿子陪葬,也算是她这辈子唯一的用处了!”

“我们的话还能有假?”她爸安老实搓着手,腰杆弯得像根被压弯的虾米,眼神躲躲闪闪,不敢看人,只有在提到钱的时候,眼里才闪过一丝赤裸裸的贪婪,“那瞎蹄子是个瞎子,活着也是浪费粮食,能换三十块钱,还能把欠的债平了,这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气!要我说,早就该把她卖了,省得在家里碍眼,还得给她一口饭吃。”

“福气?”那脸上带疤的李哥嗤笑一声,声音粗得像砂纸磨过木头,又哑又难听,“要不是我儿子刚没,急着找个媳妇陪葬,谁愿意要个瞎子?还是个克父克母的?三十块,一分都不能多,同意就定日子,不同意我找别人去——村里愿意卖女儿的,可不止你们一家。”

“同意!怎么不同意!”安老实连忙点头哈腰,生怕对方反悔,手都激动得发抖,脸上堆着谄媚又丑陋的笑,那笑容比哭还要难看百倍,“那您什么时候来领人?我这就回去准备,保证把她锁得严严实实的,捆得结结实实的,到时候您直接抬走就行,保准她安安静静跟你们走,不闹不叫!”

安稚躲在树后,浑身的血液仿佛在一瞬间彻底冻住,连呼吸都忘了,连心跳都停了。

配阴婚……

陪葬……

克父克母……

瞎蹄子……

这些字眼,像淬了剧毒的针,一根接一根,狠狠扎进她的心里,扎进她的骨头里,比酸枣刺扎进皮肉还要疼,比刀刃割开肌肤还要痛。

她想起小时候生病,发着高烧躺在床上,浑身滚烫,昏昏沉沉,爸妈不仅没给她找大夫,还在门外骂她是讨债鬼,是丧门星,盼着她早点死,省得拖累家里。

她想起眼睛慢慢看不见之后,不小心打碎了一只碗,她娘拿起棍子就往她身上抽,打得她浑身是伤,一边打一边骂,骂她是废物,是瞎眼的累赘,是害死全家的祸根。

她想起许初还在的时候,总是偷偷给她送吃的,把烤得温热香甜的红薯,悄悄塞到她冻得冰凉的手里,轻轻揉着她的头发,温柔地告诉她:“安稚,你不是废物,你只是看不见,你很好,很乖。”

可许初死了。

被李疤脸活活打死了。

再也没有人护着她了。

她以前就算再疼、再苦、再绝望,心里也还藏着一丝微弱到可笑的幻想,幻想爹娘就算再懦弱、再怕事、再偏心,至少还念着一点亲骨肉的情分,不至于把她往死里逼。

可现在,她彻底明白了。

为了抵债,为了那区区三十块钱,为了他们自己能过几天舒心日子,他们能毫不犹豫地把她卖给死人当陪葬品,还把她说得如此不堪,如此下贱,如此一文不值。

在他们眼里,她从来都不是女儿,不是亲人,不是活生生的人。

只是一个累赘,一个能换钱的物件,一个用来还债的工具,一个早死早干净、死了也不心疼的丧门星。

她娘还在絮絮叨叨,语气里没有半分不舍,没有半分心疼,只有生怕这笔“生意”黄了的急切:“那瞎蹄子是瞎子,你们领走了可别嫌晦气。她性子倔,骨头硬,到时候你们可以先打晕了再捆着走,别让她瞎折腾,坏了李哥儿子的好事。”

“对了,她身上没什么值钱的,就是许初那小子给她留了把柴刀,到时候你们记得收了,别让她拿着伤了人——虽然她是个瞎子,可疯起来也挺吓人的。”

“这个不用你管。”李疤脸冷冷地说,语气不耐烦,“就后天半夜,我带人来,到时候你们把她锁在西厢房里,门窗都钉死了,别让她跑了。要是跑了,我不仅要你们还钱,还要你们的命。”

“好嘞好嘞!”安老实连忙点头哈腰地应下,脸上的笑容更谄媚、更丑陋了。看着李疤脸和张婶转身走远,才长长松了口气,拉着她娘的手,高高兴兴往家里走,嘴里还美滋滋地念叨着:

“这下好了,债能还了,还能得三十块,真是老天开眼……等拿到钱,我就去买两斤酒,再割点肉,好好犒劳犒劳自己……咱们也能过几天舒心日子了,不用再看着那瞎蹄子碍眼了。”

他们的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后彻底消失在山路尽头。

安稚依旧躲在树后,一动不动。

浑身的血液冻了又冻,凉了又凉,连指尖都失去了知觉。

她没有冲出去,没有哭闹,没有嘶吼,甚至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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