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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破产大佬的“避债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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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的雨虽然停了,但清溪村村民心头的阴霾并未完全散去。

虽然陆氏财险启动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直接赔付程序,解决了村民们燃眉之急的医疗费用,但对于那些失去了土地、失去了亲人、甚至失去了劳动能力的家庭来说,这笔钱只是杯水车薪。

真正的大头,在于对肇事者——宏达化工董事长赵宏达的惩罚性赔偿。

上午九点,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

赵宏达穿着一身名牌休闲装,虽然戴着手铐,但气色看起来竟然比在工厂门口时还要红润几分。他坐在被执行人席位上,翘着二郎腿,一脸无赖地看着对面的法官和林幽。

“法官大人,我是真的没钱了。”

赵宏达摊开手,语气里透着一股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嚣张,“公司破产了,我的豪宅、豪车也都让你们查封拍卖了。我现在全身上下就剩这套衣服,你们要是想要,我也能脱下来抵债。”

“赵宏达!”原告席上的村民代表气得浑身发抖,“你把钱都转走了!你是个骗子!”

“说话要讲证据。”赵宏达的律师——一个看起来就很精明的秃顶男人慢悠悠地站起来,“我的当事人已经申报了个人财产。目前他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股票或不动产。根据《民事诉讼法》,如果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没有财产?”

一直坐在旁听席前排协助执行的林幽,突然发出了一声轻笑。

她站起身,手里拿着一份厚厚的文件,走到了法庭中央。

“赵董,您是不是忘了一样东西?”

林幽将文件递给法官,然后转过身,目光如刀般刮过赵宏达的脸:

“据我所知,您在五年前,也就是化工厂开始偷排污水的同一年,在三家不同的保险公司,分别购买了高额的**‘养老年金保险’**。”

“年交保费1000万,连续交了5年。总计本金5000万。”

赵宏达的脸色微微一变,但很快又恢复了镇定,甚至露出了一丝得意的笑容:

“是有这么回事。那是给我自己存的养老钱。怎么?林首席,您是专业的,不会不知道**‘保险避债’**这个说法吧?”

他身边的律师立马接话,语气充满了挑衅:

“法官大人,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人寿保险属于被保险人的生存权保障,具有人身属性,不属于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这笔钱,是赵先生最后的养老保障,受法律绝对保护!”

这就是赵宏达的底牌。

他在几年前就听信了某些不良中介的忽悠,认为“买了保险,钱就安全了,欠债也不用还”,所以疯狂地把黑心钱变成了保单。他以为自己穿上了一件刀枪不入的“避债金身”。

“避债金身?”

林幽看着一脸笃定的赵宏达,眼底闪过一丝怜悯。

“赵董,您的法律知识,怕是还没更新到最新版本吧?或者是……那个卖您保险的人,为了佣金骗了您?”

林幽转头看向法官,声音清晰有力:

“审判长,我申请对赵宏达名下的这三份年金保险进行强制退保,并提取其现金价值用于偿还债务。”

“你敢!”赵宏达猛地站起来,手铐撞得哗哗作响,“那是我的养老钱!你凭什么退我的保?这是违法的!”

“违法?”

林幽打开电脑,连接上法庭的大屏幕,调出了几份最新的司法解释文件。

“赵董,哪怕是在十年前,‘人寿保险能否执行’确实存在争议。但是现在,随着司法实践的进步,这个漏洞早就被堵上了。”

林幽指着屏幕上的红头文件:

“根据江苏、浙江、广东等多地高院发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商业保险财产权益执行的通知》,以及最高法的指导案例:”

“商业保险产品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

林幽走到赵宏达面前,一字一顿地给他“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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