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在他们成亲后的那三年里,是她一生中最温存的时光。
然而一纸《遗匈奴和亲书》,二人今生的缘分到此为止。
和离的时候,他们谁也没有说话,也没有崩溃痛哭,平静地像是一对感情彻底碎裂的夫妻。
和亲那日,他也在送嫁人之中。
一路路途遥远,他们走过少时一起悄悄溜出宫去过的郊野小路,也走过成婚后相伴而游的山河古道。
直至到了石玉关。
望着前方的路,那里将是一片无际的草原。群羊在奔腾,野狼相机而动,一派生机勃勃。
他们终于给了彼此一个独处的时机。
“叶知书,你愿意带我走吗,放弃所有功名利禄,背负着朝廷的追捕和世人的谩骂,你带着我归隐山林,可好?”她坐在马上,言笑晏晏。
叶知书静静凝望着她,他瘦削了很多,双目也像蒙上了一层驱之不散的阴翳。
他扯出一抹笑,干裂的薄唇很苍白,“你不会跟我走的。”
这是陈述。
相识十年,成婚三年,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她的人。平日里再如何小女儿心性,实际上却比任何人都顾大局。
君寰宇也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角湿润了起来,她仰起头,“是啊,我不会跟你走的。在其位谋其职,我做了十年的公主,享了十年黎国臣民的供奉,合该担下这个责任。维桢,把我忘了,你有管仲之谋,相国之才,你答应我,此生一定要为黎国的江山社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知书,必不负公主。”
“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维桢,我希望不久的将来,能在匈奴王营中,听到你加官进爵,新婚燕尔的好消息。你也,一定要幸福。”
她的心在滴血,这是她少时就属意倾心的人,原以为这辈子他都是自己的。可终究,是她先负了他。
送嫁的队伍止步于石玉关。
眼看别拿越来越远,叶知书双手撑地,向着远方行了一个大礼。垂下的面容,早已被泪水覆盖。
“公主,保重。”
车马里,君寰宇秉退了侍女,泪水亦如决堤的洪水,再也克制不住。
终此一面,便是永别。
后来国破家亡,她孤身一人走在这世间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想起他。灵魂在大海中沉寂的时候,她渐渐忘记了很多人的面孔,声音,唯有那张人前总是温文尔雅,人后喜怒由心的脸,从未消散于脑海中。
君寰宇是爱他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重生的这一世,她有太多太多想做的,也不得不做出一些取舍。
比如说,原本按照既定轨迹,她该与叶知书有的青梅竹马。
可即便一切从零开始,她也不会放开他。
“主君,人已经无碍了,很快就能醒。”寻从房间里走出来,他注意到君寰宇陷入了沉思很久,低声说道。
君寰宇从悠久漫长的回忆中回过神来。
“好,你先回去吧,这里我来安排。”
寻没有犹疑,拱手退下。
帷帐前,君寰宇静静看着床榻上面色苍白的少年,手指轻抚上他的脸,再到唇,她几欲落泪。
叶知书感觉到有两颗冰凉的水珠落在他的脸上,他缓缓睁开了眼睛,随着视线中的朦胧逐渐清晰,他的呼吸一瞬间停滞了。
两人一坐一趟,视线彼此交合着,跨越了漫长的时光,从陌生到熟悉,逐渐找到了记忆中的感觉。
“好久不见,我的公主殿下。”
十五岁的少年,面容还是青雉的,可他笑起来的时候,却让君寰宇依稀间看到了上一世成婚后的那个人。
君寰宇亲手喂他喝下了满满一大碗驱寒汤,等她回到房间时,叶知书已经穿戴整齐坐了起来。
她微微蹙眉:“你落了水,感染风寒,不宜见风,还是多躺些时日。”
“公主还记得吗,也是在十五岁的时候,你诓我半夜陪你到护城河喂鱼,结果,我被水草缠住,差点淹死在水里。那段时间你对我悉心照料,让我受宠若惊。”隔了一世未见,叶知书却不见生,笑着和她说起往日时光。
君寰宇嗔怪地瞪了他一眼:“都过去这么久了,你怎么还记得旧账。”
青梅竹马的岁月里,她“坑”叶知书的次数想想还真不少。
叶知书轻声一叹:“是啊,同是十五岁,实际上却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公主,我实际上已经四十岁啦。”
君寰宇心中一咯噔:“你是在自杀的那一刻,得到重生的吗?”
叶知书点头,却又一摇头:“严格意义上来说,我是死后第十年得以重生的。而且并不是重生到出生时,而是十岁那年。”
自杀之人,需不停地重复自杀时的场景。一面是叛军包围,一面是李营下令紧闭的城门。昔日浴血共战的战友一个皆一个倒下。他悲愤绝望,最终一剑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没有辜负君寰宇的期望。哪怕李营篡位,将他的父亲和三叔连同文武百官焚灭于奉天殿,随后抄家灭族,叶家百年荣耀付之一炬,他也没有背叛黎国。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依然在为黎国而战,并且誓不为俘。
他的灵魂就这么不断重复在自杀的梦噩中。忽然有一天,他的世界变得清净,眼前是一片朦胧,什么也看不清,传到耳里的声音却越来越清晰,也越来越熟悉。
他回到了十岁那年的时候。
十岁那年他本是健康无虞的,可是醒来后,却得知自己莫名其妙昏了半个月,所有的大夫都束手无策。父亲甚至请来了国师,国师说他是撞邪了。
他的确是“撞邪”了。
一个本该死在二十五岁,清晰地记得自己已经死了十年的人,却忽然重生到了自己十岁那年的时候,怎么不算撞邪。
上一世他的公主便是在十岁的时候认祖归宗的,可他算了一下日子,却震惊地发现,本该在一个月前回到王宫的公主,这一世却迟迟没有被找到。
莫不是他的重生,造成的影响?
那年他的小姑姑正好要去南域走商,叶知书便设法让小姑姑带上了他。
他悄悄赶到江凤镇——公主在民间时所居的地方。
在那里,他见识到了一个恍若仙境的地方。屋舍俨然,阡陌交通,老有所依,幼有所养,田间的稻谷高大浓密,黔首们的脸上洋溢着罕见的温和幸福。
各国连年战乱,百姓苦不堪言。就连奉京下的普通百姓,多数时候也是愁眉苦面的。
这是什么地方?世外桃源吗?
在这里,叶知书听到了一个名字:曦君。
楚曦。
她是江凤镇上下有口皆碑的贤人,几乎所有人提起来她,都是虔心的崇拜。
“曦君是天女下凡啊,是来拯救我们这些穷苦的老百姓的。”
“要不是曦君,我们早就饿死冻死了。”
叶知书在沉默良久后问了一个问题:“敢问老丈,曦君今年多大了?”
“曦君是神女!肯定已经活了千年万年了,不过啊曦君转世为人才十年。小子,你可别小觑,曦君的十岁,只是她才下凡十年而已。”
至此,叶知书心里便有了一个猜测。
而随着他查得越多,越笃定了心里的猜测。
他甚至隐隐觉察到了君寰宇所为下的目的。
最终,叶知书选择了缄默。
他回到奉京,心里也做下了一个决定,既然君寰宇从民间开始积蓄实力,连金尊玉贵的公主生活都可以不要,那他就做她在朝廷内外的利剑,为她披荆斩棘。
他相信,终有一日他的公主会回来,到时候他会给她铺一道最完美的路。
“维桢,五年前你来江凤镇的时候,为什么要避开我呢。”
她有能耐将江凤镇打造成一个世外桃源,收复这里的民心,自然也有能耐掌控着江凤镇的一举一动。
叶知书垂下眼眸,轻轻一笑:“原来你知道。公主,我也想给你一个惊喜啊。”
十二岁那年,叶知书以一少年之身出使宁国,以口舌之利,陈辞利害,不费吹灰之力帮黎国获取了两座城池,被誉为“当世甘罗”。王上王后将他视为栋梁之材,小小年纪便委以重任。这是上一世的叶知书未曾做过的事情。
在后世的史书上,叶知书虽未如魏衍一般占据一本专门的列传,但也盛赞他“善谋善断,文武双全。”也可惜,他的成就本该超越他的祖父叶策、以及他的父亲、伯父和叔父,是有成为千古名相的潜能。可惜,昏君当道,江山易主,他也早早地死在了城墙下。
魏衍是个多项全能的人才,不仅善谋略,读人心,在理政民生的问题上也是顶尖的人才。相比起来,叶知书虽不如他会治国安邦,善谋人心。但是在谋断上也无人能及,且他兵法卓绝,文能理政,武能带兵打仗。
哪怕叶知书只有十来岁,还没有机会接触官场,也能借助前世信息的便利,和自身的谋划,不知不觉就已经渗透到了黎国官场深处。
“你来找我,又没见我,回去后就开始图谋朝政。维桢,我便知道,你和我一样,经历过上一世。”
“公主,”他轻轻抓住她的手,温热的力道下微微颤抖着,“这一世,无论你想做什么,维桢都将以命相随。”
决不要再如上一世一样,活着的时候眼睁睁看着她离开,远赴那无尽的草原荒漠。死了的时候,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她被造反成功,图得天下的冯拘下令处死,他却什么都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