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盛夏,空气像放在口袋里融化的牛奶糖,黏腻中透着青草被晒干的味道。
工厂后面废弃的仓库,是这群游手好闲的青少年最常去的地方,是无人看管的秘密乐园。
墙角堆着锈蚀的工具箱,窗户没有玻璃,天光从屋顶的缝隙漏下来,照着一地啤酒瓶盖和烟屁股,都是他们几天前留下的。
埃弗斯坐在平放着的货柜上,一边的裤管挽到小腿肚,另一边的裤脚磨的起毛,外套下露出被旧布包着的家中自酿酒。
他身边的几个人,同样穿着皱巴巴的衬衫,嘴里叼着粗劣的纸烟。有的在玩扑克,赌着同伴口袋里几块铜币,有的在模仿大人喝酒时夸张的动作,有的干脆仰头喝完一整瓶,然后咳得眼泪都出来,他们的笑声在夏日的热气里拖着长尾。
埃弗斯是这群人中最有存在感的,不仅是因为他的体格健壮,更因为他是校队的快投板球手。
因为比赛中的表现突出,被绯冕裔的一位子爵看中,他今年十五岁,是三年级生。
下半年一毕业,就能进入绯冕裔赞助的职业板球队比赛。这给他们这所资质平平的街区初馆添了不少光。于是他在校内的行为就更加肆意了,那种“谁也不拦我”的张扬气场,吸引了很多跟随他的忠实的同伴们。
他们从校队发展聊到讨厌的年级主任,最后聊到一年级的女孩们:
“你们就没有看得顺眼的吗?我觉得那个帕里卡还不错啊,感恩晚会上她上台跳舞,可好看了。”一个男生歪着脑袋嘿嘿笑了两声。
“好看是好看,但她那么受欢迎,你觉得你有机会?”
旁边的同伴开玩笑地拍他的后脑勺:
“她都不来上学了,又是大剧院的热门演员,怎么会看上你这种。”
“那还有谁?”
“同班的莱茵·科斯莫?”
“她是不是没有读小学啊,怪不得眼生。”
“学习好像还挺不错的,不过在他们班里好像不太受欢迎?”
“太不合群了吧,而且她穿的衣服都好旧,感觉是我姑姑会穿的款式,不过穿的还挺显干净。”
说话那人喝了一口递过来的酒瓶,舔了舔唇。
“我敢打赌她从没谈过恋爱。”
“她看起来是那种会为恋人写笔记,熬夜在手帕上绣名字的类型吧。”
埃弗斯回想起他在体育课上遇到过莱茵,她的黑发像绸缎一样美丽,总是一个人呆在树荫底下。
听见这话,眼睛都亮了:
“真的?我来试试!”
大家一听,起哄着要埃弗斯得手后请他们吃饭。
明天是周日,这篇街区的居民都会去绯冕裔新建的礼所祈祷,说不定能在那里见到她。
星期日
一周的开始,礼所里坐满了人,在这片贫穷百姓组成的的街区里,绯冕裔建造的礼堂让新上任的主祭感到些许自豪,他已经完全沉醉在自己的艺术里,根本不在乎底下的人们有什么小动作。
“那个是莱茵吧?”埃弗斯的同伴指着坐在角落的黑发女孩,她低着脑袋,头发没扎起来,遮住她的侧脸看不见表情。
几人确认后,有些兴奋地点点头。
布道结束后,莱茵走出门口,回头却不见安德身影。准备回礼堂找他,却被一伙人叫住,她迟疑地回过头:一个人高马大的男生被几个年纪相仿的同学推出来,脸上是藏不住的兴奋。那个男生有些紧张地看着她,清了清嗓子开口道:
“你是莱茵·科斯莫吧?要不要和我们去吃点有意思的东西?我保证你会喜欢。”
“谢谢,不用了,我等我叔叔一起回家。”
“是这附近开的糖果铺,现在夏天了还有冰橙汁,你平常应该没吃过这些吧?我请你啊。”埃弗斯笑着看面前的女生,她穿着不合身略大的薄外套,里边是规矩的旧衬衣和针织背心,下身是有些褪色的麻布裙,颜色沉闷。
都夏天了还穿那么多,是没得换新衣服吧?
“不用了。”他听见那女孩回答,语气平静无波。埃弗斯轻抬下巴,睁圆眼睛看着她。莱茵扭头望向门口,她终于瞧见安德的身影,挥挥手喊道:“安德叔,我在这!”
她听见背后的嘘声和笑声,心下一紧,快步绕过他们,走到安德身边。
“他们是谁?”安德问道。
“不知道,我都不认识他们。安德叔刚才怎么没出来?”
“忘记香烟盒了。”
“噢。”莱茵点点头。她听着他的话,没立刻接话。刚才的事,她还是觉得那几个人怪怪的。
星期一
老师在讲台上用力敲着黑板,试图制止班里源源不断的窃语,几次阻止无果,他干脆放弃了,从公文包里拿出宣传册举起来:“这周五有一个诗朗诵比赛,获得名次的同学有奖品,自愿报名。”他踩着下课铃声,快步离开这个喧闹的地方,一秒都不想多待。
尽管在这里的学生大多没有诗歌朗诵的“上流”爱好,但自从一年级那次只举办了两次,且第二次主办方接连出事撤资跑路的感恩晚会之后,这还是第二次校方办除了上课以外的活动。因此大家刚看到海报,就兴奋的如同豆子倒进油锅里炸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