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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四案 忘川纸船·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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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自己还活着。

身后七具小骸骨静静躺着——她们没能活,但她们的骨头,救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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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庙往东几步有个深潭。”衙役跑来,“那里也要找吗?”

“也找。”李释往供桌下面翻找,没有抬头。

三名衙役,举火把沿潭搜寻。

“有人!”其中一个看到潭边黑影,后退一步,“莫非是水鬼?”

“是人!”另一个冲上去,“快去禀告大人!”

常风面色青紫,唇裂开,留着血痂,十指皮开肉绽,仍死死攥着一根腿骨。

衙役将其翻转,仰躺在潭边。

李释扑过来,探鼻息,微弱如游丝。

“常风!常风!”李释拍其脸。常风眼皮颤动,未睁眼,指自己胸口——衣内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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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宝取出陈年艾绒,点燃,隔姜片灸常风肚脐。

常风身体颤抖,喉间发出声音。

半盏参汤下肚,常风眼皮微动,似有知觉。

李释拿布帕擦抹册子,放在火炉上烘干。

扉页有朱批,旁落曹正印。

女口虽微,亦系国课。慎之,勿纵。

李释边翻边记。

册子内,“女口夭”高频出现:永乐三年至五年,全村新生女婴十二人, “夭折”十一人,仅一人存活至满月。男婴二十三人,“夭折”仅一人。“夭折”女婴,皆附同一模板验状:“查某氏女,脐风抽搐,卒。村正王獴、稳婆金氏同验,属实。”。

账册末页附《申明》:“本册依户部永乐三年例造,女口一体编审,不得隐漏。如有虚报,依律究治。”

永乐三年起,金氏年领“稳婆津贴”,附处置“病弱女婴”药耗补贴,年银五钱。

李释合上册子,指尖发抖。油灯昏黄,映着他苍白的脸。

窗外北风呼啸,似有无数细弱婴啼混在风里,忽远忽近。

他缓缓放下册子,拿起笔,却久久未落。墨滴在纸上,晕开一团黑,像一滴干涸的血。

李释坐了一会,抽出纸,继续写私记。

永乐五年正月廿六,得丁口册副本。官不令杀,而民自溺其女。法不言弃,而户争报‘夭折’。此以‘规矩’为名,行绝嗣之实。手握朱批,口称‘国课’。

“最锋利的刀,杀人不眨眼——是律条。”他喃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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