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布把信拆开了。
致亲亲奈布:
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说明我已经走了,也说明我大概没机会再当面把这些话说完。
我一直没告诉你全部。不是因为信不过你,而是觉得没必要,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了。可现在想想,既然都到这一步了,不说清楚,反而显得我像是在逃。
我就是你们说的开膛手。
也是阿斯顿郡伯爵的私生子。
从我有记忆开始,我和我母亲就一直住在贫民区。不是那种还能勉强糊口的地方,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穷。最糟的时候,我们在东区住过很久,地方脏、乱、吵,吃饭没有准数,有时候今天吃了,明天就不知道在哪里。
但那段日子,我过得反而还算开心。母亲那时候还会笑,也偶尔会抱着我。那时候我以为,日子大概也就这样了。
后来她重新联系阿斯顿郡伯爵。
我一直叫他“阿斯顿郡伯爵。”,他从来准许我这样叫他“父亲”。
我们被接进了白教堂的庄园。外面看着体面,里面苦楚只有自己才知道。他有合法的婚姻,有明媒正娶的妻子,有正统的孩子。甚至在我被接进去的时候,那位夫人的第一个孩子年纪还没我大,这件事本身,就已经足够让我成了眼中钉。
庄园里的人都知道我是什么
知道我和我母亲只是被留下来的麻烦。
阿斯顿郡伯爵在场的时候,一切都很周全。他不在的时候,我和我母亲就成了可以随意消遣的对象。冷嘲、刁难、克扣、无缘无故的惩罚,都是日常。母亲开始骂我,说我是废物,说如果不是我,她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
我被打、被罚、被关,她都知道。
她什么都知道。
有时候她会哭,有时候她会说对不起。
更多的时候,她只是把气出在我身上。
后来有一天,我没忍住。
我拿了刀。
我以为那天她是在陪他。
我想,就这么结束算了。
结果我看错了人。
被发现以后,我被赶出了庄园。
那之后的事,你大概已经猜得到。我骗她出来,杀了她。
这是我杀的第一个人。
第二个是我母亲的同事,在我小时候也打骂过我,不过本来我是不打算下手的。
那段时间,你被误当成了我,被抓进了警局。如果事情继续拖下去,你很可能会被坐实成开膛手。我不能让一个无辜的人替我背这个名字。
所以我杀了她。
我不打算为这两件事找理由。我杀的那两个人,都不是纯粹的受害者,他们身上都有恶,这一点我很清楚。但我杀他们,并不意味着我因此变成了什么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