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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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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感戛然而止,阿几打把转弯,猛踩刹车,降下车窗怒骂外面的骑手。回过头来,柳颐期发现云笙身边的还在看另一侧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从后视镜里可以模糊地看到他的脸,却看不清表情。云笙这时候在想什么呢?柳颐期心想,云笙那么熟悉孟章,从各种人口中听到他的死亡时刻,是什么感觉?

如果我要变成孟章了,他为什么不愿意看看我呢?

柳颐期摇摇头,挥散这句突兀出现在脑子里的话。

阿几决定不再规矩开车,一路狂野超车,最后亮出一手完美的侧方停车,熄火开门:“两位少爷,咱们到了。”

这是个很新的小区,外面不仅有保安还有门禁。持续的阴雨导致到处都是积水,保安也觉得不耐烦,坐在保安亭里玩手机。

云笙准备打伞,从另一侧下车的柳颐期却已经把伞撑开,站在了车门外:“打两把伞还要进屋子,太不方便了,跟我打一把吧?”

云笙拿伞的手在半空悬了几秒,将伞留在了车里,走进柳颐期的伞下。

阿几已经先一步去和保安谈话了,这会儿正站在门禁边等两个人。

柳颐期给云笙打着伞,迈过路上大大小小的水坑,艰难往阿几身边走。

云笙环顾四周,下雨天连行人都很少,公交车站的雨檐下,站着几个等车的人正在玩手机,在等车的人旁边,有个红裙子的小女孩,躲在站台的广告牌后,听到下车的动静,怯生生地打量他们。

“怎么了?”柳颐期顺着云笙的视线看,“有什么异常?”

“没什么。”云笙摇摇头,收回了目光。

保安给他们三个人开了门,阿几盯着手机认路:“……6单元808,还专门选吉利的门牌号。”

柳颐期问:“你有钥匙吗?”

“嗯?要钥匙干什么?”阿几迷惑不解。

“没有钥匙怎么开门?”

“你还真……”阿几突然看了眼云笙,一插腰,“算啦,让你看看我们妖怪怎么进门。”

坚实的红木门上挂着电子锁,阿几摸亮屏幕,输入几个数字,就当柳颐期以为她的能力是解锁的时候,阿几手中电花一闪,柳颐期向后退了半步,电子锁骤然熄灭,锁声响起,再一推门,丝滑打开。

“所以说人类其实很脆弱啦。”阿几一边进门一边评价道。

“你们在海纳堂也这样?”柳颐期问。

云笙轻轻拍拍柳颐期的肩膀,低声安慰:“绝大多数妖怪还是会用门锁的,这只是特殊情况。来的路上我看完事情经过了,这个人叫杨万贯,今年四十三,独居,平时的爱好是收集古玩,没有仇家,也没有生意上的问题。

“警察已经上门来过,认定死因是洗澡时候出现的意外。他没有和任何人结仇、也没有任何人对他图谋不轨,对于人类来说,这件事已经结案,这处现场,接下来属于我们。”

房间内陈设杂糅,明明是欧式华丽的吊顶和柜子,却摆着不少古玩,显然这个人的审美也是半吊子。阿几在浴室里寻找线索,云笙认真地在客厅和卧室走了一圈,回来时拿着几本杂志:“这人除了喜欢古玩,可能还喜欢找女人。”

他拿着杂志,在柳颐期面前一抖,顿时下雪似的,掉出无数“□□”“制服师生”“寂寞主妇”。

“怎么还有‘男娘’……?”柳颐期低头念了出来。

云笙轻咳一声:“但,目前还不能以此为线索。”

柳颐期从满地纸片上迈过去,打开冰箱,虽然人已经死了,但是冰箱的东西还没清空,可以看到没吃完的剩菜,以及酒水。

“菜几乎没吃啊,”柳颐期说,“这个杨万贯做饭好浪费。”

云笙快步走到柳颐期身边,在柳颐期手边扶住冰箱门,探头打量了一下,说:“我觉得,他的最后一顿饭是两个人吃的。”

“因为吃得多?”柳颐期问。

“因为死亡时间是中午十二点半左右,但冰箱里有菜,而且几乎没吃,杨万贯的尸检结果里也写了,他当时不是吃饱的状态。除非杨万贯就喜欢吃剩菜,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他做了饭却不吃,还要把他放到冰箱里。”

云笙垂眼整理思绪:“他是淹死的,所以水池和浴缸都有嫌疑。我觉得,事发当天他做好饭,正要吃的时候,凶手找上门来。也许他认识凶手,所以进了厨房,准备给凶手也添置一副碗筷,结果被凶手按在水池里淹死,然后凶手收拾了屋子,还把剩菜放进了冰箱。”

“你觉得凶手是在厨房的水池里杀的人?”柳颐期问。

“这只是一种假设,”云笙解释,“为了寻找下一步的线索。”

云笙贴得极近,包裹身体的衬衣褶皱分明,胸膛的阴影隐入领口,说话的时候,淡淡的松香味就包围住了柳颐期。

云笙什么时候这么会推理了?属于孟章的想法浮出脑海,反应过来的时候,他的手指已经碰到了云笙的手指。

“……”柳颐期连忙把手一缩,心神不宁地从云笙身边逃离,“我去厨房看看。”

厨房收拾得十分干净,一时看不出端倪。柳颐期打开垃圾桶,在剩菜的馊味攻击下,眯着眼睛观察里面。

片刻,他眼前一亮:“哥,快来!”

柳颐期指着垃圾桶里说:“这是不是凶手的?”

只见垃圾桶里,在酱汁、菜叶、骨头残渣中间,闪过一道明亮的蓝光,是片蓝色的鳞片。

云笙站在柳颐期身后,注视鳞片几秒,然后左手扶着柳颐期的肩膀,毫不犹豫地倾身伸手,精准地把那片鳞捏了出来。

“你怎么直接拿!”

柳颐期脸色一变,同样凑过来的阿几连忙翻包,拿出一片酒精棉,递给云笙:“快擦擦干净!”

云笙轻声道谢,用酒精棉擦干净鳞片和手,拿着它返回客厅,又用小刀刮破手指,把血抹在鳞片和黄纸上,把两个东西贴在一起。

瞬间浪声四起,仿佛置身于海上。云笙和杨万贯同坐小船之上,大雨滂沱,视野飘摇,身下小船无法保持平衡,下一刻天旋地转,坠入水下。

然后,杨万贯拿出了一颗珠子。这颗珠子在他手中散发着温柔的蓝色荧光,如同一只泡泡,轻盈无比,竟然拖着他上浮到了水面。云笙跟着他浮起,在视线即将离水的时候,他看到幽黑暗绿的水体深处,红色的尾巴一闪而过。

“呼——”

云笙回到现实,捂住胸口,轻咳几声。在柳颐期和阿几的视角里,云笙先是如老僧入定般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随后突然吸气,像是溺水的人好不容易爬到岸上似的,柳颐期坐到旁边扶住他,云笙看了他一眼,没有躲开,重新拿起鳞片:“这片鳞不是凶手的。”

“那是谁的?”阿几问。

“是珠子的主人的,”云笙拿出手机,一边搜索一边解释:“那珠子虽然会在暗处发光,但不是夜明珠,而是一颗蛟龙珠,是杨万贯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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