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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涂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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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始演戏,她就写片场日志。零零散散记录关于入戏、演戏的内容。

迟若霓问空姐要了毯子,一页页翻看。

这本子很厚了,前面的页片久经岁月,摇摇欲坠,被胶带勉强固定着。越靠前,记录频率越密集,越靠后频率越低,后面或许隔几个月只记录一句话——入行后,她签约经纪公司,上表演课,且演戏且摸索,对表演逐渐有了自己的见解,值得记录的内容自然就越来越少。

她爱惜地翻过去,在某一页停了下来。

其他页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字,这一页,却只有一行字,一张笑脸。

“就当做是从角色身上借来一段时光,痛快一场。”

字很漂亮,飘逸潇洒,后面的笑脸则画风略跳脱。

迟若霓的指尖描摹页面,记忆恍惚回到多年以前。

凌琛在外人面前总是一派儒雅作风,而后和迟若霓混熟了,在她面前却异样地稚气,看她在本上写写画画,就玩闹着抢过本子非要写上两页。

迟若霓好笑:“我学习呢,有你什么事儿啊”

“知道是你的武功秘籍,宝贵得很,所以必须占一页。”凌琛无赖地拿起笔,自顾自写了起来:“通融通融吧,万一以后不见面,你翻看这个本子的时候还能想起我。”

当时她好像一直在笑,笑凌琛莫名其妙。

未料想这话一语成谶,没多久,他们俩就闹掰到老死不相往来。

迟若霓盯着字。

她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凌琛?

很难描述具体哪一时、哪一刻,但有那么一阵子,她真心以为他们会有漫长的未来。

剧组前期体验生活,他们骑着自行车在麦田里游逛,用土灶烧饭做菜,第一次用灶膛的凌琛弄得满脸黑灰,两人在农家院你追我赶,鸡飞狗跳地用灶灰打仗;夜里,他们坐在一张竹凳上看电影,边聊电影,边就着醋泡花生米喝酒划拳。

迟若霓早早闯荡社会,冷眼看俗世男女爱恨纠葛,对男人,她习惯从利益角度评判,也习惯接受他们只觊觎她的皮囊。

从凌琛身上,她看到了些不一样的东西。

文艺与市井,戏剧与现实,金钱与爱,都可以写作凌琛。

他初见她的时候,并没有太多对外表的惊诧,戏一天天拍下去,才显出对她的不同。迟若霓痛经难耐时,凌琛半夜亲自驱车几十公里到附近镇上买止痛药;道具失控,他第一反应是护着迟若霓。

迟若霓享受和凌琛之间的拉扯,却又因着他的身份倍感煎熬,挣扎之际,在夏天的一个平常夜晚,凌琛敲响了她的门。

“我一直和李青云各过各的,夫妻关系有名无实。”

“我好像爱上你了。”

迟若霓从各种花边新闻里已对前者有所耳闻,并不意外,后者却是实实在在令她乱了心。

她只想着老天对她不薄,因为凌琛是这样好,相貌堂堂,能力出众,而又如此钟情于她——电视上汽车广告一晃而过,迟若霓随口叹一句“好看”,他便眼也不眨地购入了一辆金色帕加尼风神。

这样一个在影视界风头无两的男人,会大方赠她礼物,也会满头稻草地和她对戏,以不开玩笑的口吻说:“学历没什么了不起,解读文本的能力和拍出好戏的野心才更重要,你强过很多人。”

迟若霓不动声色,心下早已目眩神迷,欢欢喜喜和凌琛做了一对爱侣。

美好的日子没过太久,李青云便有了动作。

迟若霓不怨李青云,李青云家庭背景深厚,不仅是凌琛的发妻,更是他公司一飞冲天的关键助力。易地而处,若她是李青云,也断然不会让从自己身上发了财的人就这么拔腿跑了的。

她没法怨李青云,便只能怨凌琛,怨他所谓痴情相付,终究敌不过名与利,竟然不肯给这段关系一个清白说法。

凌琛也怨迟若霓,怨她在各色人前伏低做小无数次,怎么就偏偏不能再为他多忍一次。

而迟若霓爱凌琛,正是以为他与从前那些男人不一样,以为和他在一起,便无需再忍。

矛盾横亘其间,无法调和,两人就此分手。

李青云满意而归,迟若霓拉黑凌琛,憋着一口气,忍着恶心,煎熬,在众人指指点点中把戏拍完,宣布杀青第二天,她就病倒了。

《空谷回响》好评如潮,她再没有看过一遍。

但片场日志中的这页涂鸦,迟若霓几次犹豫,始终没有撕。

认清一个人是一件事,放下是另一件事。

迟若霓刻意回避着和凌琛有关的一切,在她焦虑到频频做噩梦之前,是经常会梦见凌琛的。梦见她和凌琛在片场的种种。

然后醒来,睁眼是何永杰肥润的后背。

她的睡眠最早就是从那时候坏起来的。看看何永杰大张着嘴巴打鼾的脸,迟若霓很难继续睡下去,便会念起凌琛。其实关于凌琛的很多记忆已经模糊,细节总在变,她以为永远不会忘却的瞬间,在不断走样、变形,剩个轮廓,需时时靠想象填补。就像她无法确定凌琛说爱她那晚究竟穿着什么颜色的衬衣,唇边的胡茬有没有剃干净。

无所谓,反正再后来,这些也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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