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不好。
不过,如果把关系弄的太僵的话,之后的合作可能会出现问题
而且,他也的确没再提我们之间的事。我们就是叙叙旧,聊聊天而已。
就是…聊一下彼此的近况。聊一下他为比赛准备了什么,我最近究竟在忙些什么,之类的事情 。
他带了把史密斯·维森三号。事实上,周围有武器店。但他不考虑再带一把,那会图增重量。
也是,多数选手只带了一把便捷的手枪,很少有带步枪、或者两把枪的。
对于替身使者的事,比起用糟糕的枪法攻击对方,最好的策略是不让任何人接近。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我挺认同的。
如果这样下去的话,他们应该还会是逃到恶魔掌心。
他之前倒是学过如何开枪。
这点…我不清楚是否和原著一样。
总之…许多『非紧要』的事物似乎是有些变化,但有些,就没什么变化。比如他的装扮、帽子中央的马蹄铁的装饰、还有他的马匹。
我其实很好奇,为何『还会是』阿帕卢萨?
我记得…在原著中,他马匹的毛色是灰色(或是灰青色?)。但『现在』…至少,在我看是白底的。当然,这也可能仅是配色风格的问题。毕竟这匹马『还是』一匹老马、一匹烈马(至少在他驯服之前是一匹烈马)。也许『仍旧』是原著中的那一匹马也说不定 。
他是讲述了一些判别马匹耐力的方法。比如看步态、看马蹄的形状和条纹…
但我觉得理由应该不止这些。
应该是觉得,它和我有些相似吧,他说。
我顿时理解了他的意思。
这类马匹确实是耐力和速度都较优秀的品种,也曾一度有过名声。
以驯马术闻名的内资佩尔塞(Nez Perce)人正是骑着阿帕卢萨马跋山涉水,横跨半个美国,躲避了美军数月的追击。
也是因此,战争结束后,为了保证内兹佩尔塞人不再反抗,美国政府对阿帕卢萨马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
在那之后,它就成为了…被人遗忘和轻视的存在。
被称作印第安劣马。
——这么说,你就是它注定的伯乐咯,我调侃道。
什么是伯乐,他一本正经地问。
我勉强解释了一遍,他倒是听得认真。
他说,其实他也很惊讶,为何在他来之前这匹马并未售出。他看了一天的马匹,虽然它是一匹老马,但比其他年轻马匹步态要稳健优雅地多,就像,一名舞者。
或许是因为他有实事求是地看待事物的目光,才会有这样的『注定相遇』吧。
夜空下,我们底下的马匹就这样沿着岩壁走着,我们聊了许多 。
分开后,我拖着疲惫的躯体回到旅馆,几乎是扑倒再床上。
还真让他给说中了啊。
『不可能』忘的一干二净…
我陷入了思考,失眠地翻来覆去睡不着。等到再恢复意识,我是被『古早』的闹铃给吵醒的。
凌晨五点,天才蒙蒙亮。
God damn it,我还得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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