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才缓过来,临开口扫到对方的神情,脸又红了,低着头不敢看他,结结巴巴道:“内个……那个真不是我自己的音频。是别人给我的。”
嗫嚅这么久,就憋出这么两句。
乐棠低着头,就听见头顶传来一声轻笑:“所以呢?”
乐棠脸更红了:“我……我不想让你误会我……我不是那种人。”
如果换做平时,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误会就误会,乐棠也懒得解释了。
但是这个人,他必须要好好解释清楚。
因为、因为这个人……长得还挺帅。
正好是乐棠喜欢的类型。
乐棠已经很久没有遇见这么符合自己审美的天菜了,感觉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努力想要平复,却完全不受控制。
想……想追。
乐棠忍不住抬手理了理额前有些跑乱了的碎发。
他对自己的长相最有信心,不会有人看到他的脸还……
“你能别装了吗?”
手中紧拽不放的白衬衫不着痕迹地抽离。
“……啊?”
乐棠呆愣愣地抬头,有些不确定刚才那么冰冷的话语出自他的新crush之口。
然而就在他呆愣之际,一道黑影高速从他身侧飞来,眼看着就要砸到他的头。
“啪——”
一颗不知从哪飞来的篮球被白衣少年一只手稳稳接住,裹挟的风吹乱了乐棠刚理顺的发丝。
离乐棠的脸颊还有不到一公分的距离。
要是这球没有被及时拦下,乐棠都可以想象自己被当场砸晕过去的惨状。
他反应慢半拍地缩了缩脖子,心有余悸地后退一步。
白衣少年漫不经心地收手,单手抓着那颗篮球抛了抛。
这一下直接抛到了乐棠心坎里。
——好帅!!!
一定要追到手!
乐棠脑海里的小人眼冒爱心无声尖叫,捧着心口犯花痴。
不远处一道不合时宜的声音就在这时打破了他周身的粉色泡泡:
“傅知许,你们在干嘛?”
一个人走过来,站在了白衣少年身旁。
一身篮球服,身上还带着汗水,脖子后的狼尾还有几缕湿漉漉地贴在皮肤上。
显然刚才那颗篮球就是此人砸过来的。
乐棠有些生气,憋着火问:“你为什么要对着人扔球?很危险的知不知道?要不是这位同学帮我接着,我早就……”
“你早就什么?”对方睨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前两天还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我还真以为你死心了。怎么,现在又来缠着傅知许了?”
“我没有缠着傅同学,我只是……”
……等等。
傅知许。
这名字好耳熟……
乐棠渐渐瞪圆了眼睛,错愕地看向那位白衣少年。
“傅知许???”
乐棠瞪圆了眼睛,狼尾对着傅知许又说了些什么他没听见,只是盯着傅知许张着嘴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殊不知这副模样落在旁人眼中,要多呆有多呆。
狼尾嫌恶地看了他一眼,眼里的轻蔑意味根本不愿意藏一分一毫,转身勾住傅知许的脖子:“走,送完卷子就陪我打球去。”
两人已经走远,而乐棠还站在原地没有回过神。
他只是太过震惊了。
他前两天看的那本万人迷小说的攻一,就叫傅知许。
好巧不巧,那本小说里还有一个炮灰跟自己重名,也叫乐棠。
而傅知许旁边的狼尾少年,长得太像书里对主角受求不得的攻二,北野集。
乐棠抬起手,对着自己脸颊软肉狠狠掐了一把。
乐棠疼得眼泪汪汪:呜……完蛋了。
他穿书了!
这本小说讲述的是万人迷林诺的故事,作为S市最顶尖的贵族学校公认的男校花,林诺的人生可谓是顺风顺水。
虽然小说中没有挑明了写,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书中所有出现过的优质男们都对林诺有好感。
傅知许就是呼声最高的攻一,结局也顺理成章与主角受HE。
而乐棠穿的角色,则是为了反衬主角而存在的炮灰,妥妥的对照组。
原主是贵族学校里唯一的穷人,完全是凭借全省第一的出色成绩才被破格录取。
因为过早就见识过了极大的贫富差距,他深知读书无法跨越阶级的鸿沟,竟开始效仿主角受妄图勾引其他男主,想要飞上枝头变凤凰。
勾引的结果自然不尽如人意,甚至还因此得罪了所有公子哥,被霸凌得很惨。
而作者笔下的傅知许作为攻一,为了小说的爽度和甜度,自然也贡献了不少打脸剧情——当然,打的是乐棠的脸,甜的是林诺的心。
为了自己接下来的生存舒适度,理论上乐棠应该尽量绕着主角团走,特别是傅知许。
而刚刚,就在他还不知情的时候,自己那没眼力见的恋爱脑发作了。
还好死不死发作在了傅知许身上。
乐棠:我还有救吗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