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杰明·诺顿亲自将杜尔米送到了火车站。艾米要上学,就没有过来。
他们坐着马车。一路行来,杜尔米望着街边熟悉的风景,一时竟有些出神。他们让马夫将车停在火车站附近,然后走了进去。
“艾米说,她把她的弹珠送给你了。”本杰明的话语中带着笑意,“虽然是个幼稚的主意,但她一定是希望你一路平安。”
当初本杰明第一次遇到艾米的时候,那颗玻璃弹珠就在艾米的手中了。据说那是艾米的父母留给她的东西,应该说是玩具。不过杜尔米一直觉得,拿玻璃珠子给这么小的孩子当玩具,未免有些危险了。
况且,这种玻璃工艺在如今这个年代可是相当昂贵。要是艾米的父母有钱给艾米买这种玩具,那他们何必抛弃她呢?
但反正他亲爱的本杰明叔叔和艾米妹妹都是身怀秘密的人。所以弹珠恐怕不是弹珠、古董也并非古董。寻常的白日到了夜晚就会不同寻常。
真正交到杜尔米手中的,是艾米的“眼睛”。
……不知道外域的本杰明会怎么看待这件事情。杜尔米对此有点好奇。但他已经能够熟练地分开白日与夜晚了。
所以杜尔米就同样笑着回复:“当然!我想,雾兰已经近在咫尺了。”
本杰明也笑了一下,他望向杜尔米,温和地说:“那么,杜尔米,我也会为你准备一份礼物。等你从雾兰回到谢兰、从森罗海回到奈廷格尔的那一天,我会将那份礼物交给你。”
杜尔米有些惊讶,随后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我会的,本杰明叔叔。谢谢你。”
他已经长大了,足以听出那份言外之意——你要平安回来,杜尔米。
来到火车站的时候,肯·林恩已经到了。
他背着大大的包裹,四处张望着,瞧见杜尔米的时候,连忙抬起手臂挥了挥,又在瞧见本杰明的时候,有点惊讶地缩了缩。
本杰明·诺普身材高大、目光深邃,不笑的时候显得肃穆严厉。杜尔米习惯了他温和微笑的模样,倒是忘了这位本杰明叔叔对外人而言,可是相当慑人的。
杜尔米说:“这是我叔叔,本杰明·诺普。这是肯·林恩。”
本杰明朝着肯笑了笑,说:“杜尔米跟我说起过你。祝你们旅途平安。”他望向杜尔米,隔了片刻,轻声温和地说,“再见,我亲爱的小杜尔米。”
杜尔米挥手和本杰明告别,心中有一种模糊的预感——可能要过很久,他才会再回到奈廷格尔。
不知道那个时候的奈廷格尔会是什么样?他有点好奇地想着。
等本杰明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人群之中,肯终于松了一口气,开口说:“天哪,你叔叔简直像是那种……故事里才有的大人物。”
“是吗?”杜尔米有点茫然。
肯一时语塞,他也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微妙的感觉。但他的确察觉到一种奇怪的压迫感,让他甚至不敢跟对方搭话。他从来没有碰上过这种情况。
“可能是他看着比较唬人吧?”杜尔米说。
肯就将那种感觉抛之脑后了,他随即将注意力放在另外一件事情上:“我们去利文斯通要多久?”
“整整一天一夜。”
“这么久。”肯咋舌。
前往利文斯通需要一天一夜的火车。好消息是这趟火车班次不少,还提供车上餐饮;坏消息是如今的火车旅行可以说是与舒适绝缘。
想要在这年头体会到“舒适”的旅行,那只有一个选择,就是求助于神明的力量。
这种求助很少真的得到回应。神明们似乎对人类的衣食住行不屑一顾,很少掺和这些日常生活。
不过一些教派会用这类事情来宣扬自己的威名。譬如太阳教廷的骑士便宣称,凡是日光照耀之地,皆可瞬息前往。杜尔米反正不知道这是真是假,他又没体验过。
现在,他们还是得通过火车出行。那呜呜怪叫的钢铁巨兽,才是搭载他们穿行在这个庞大大陆的好帮手。
快到发车时间了。检票是个漫长的流程,他们得提前去排队。周围乱糟糟的、人声鼎沸。奈廷格尔的火车站最近一次翻修还是十几年前,但这里始终是奈廷格尔与其他城市互通有无的陆上枢纽。
杜尔米与肯的火车票是本杰明帮忙买的,这两个年轻人可搞不懂这些事情,仍旧需要大人帮忙。
排队的时候,肯偷偷跟杜尔米说:“回头我就把火车票的钱给你。我妈妈说,不能在人多的地方掏出钱包。”
杜尔米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他同样小声说:“你看那是谁?”
在混乱的人群中,他瞧见了一个有点眼熟的面孔。
那个在森罗协会中,第一个碰触玻璃球的中年男人。他孤身一人、面无表情地排在队伍之中。
杜尔米对这个男人当时的表现印象深刻,他完全不像其他人那样迷茫失措,而是相当镇定熟练地完成了测试。这意味着,对方必然知晓【力量】的存在。
肯也望过去,然后嘀咕着说:“他也是去利文斯通吗?我们会不会跟他撞上?”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从奈廷格尔前往利文斯通的火车,是长条形的卧铺车厢,其间有一条走廊贯通,走廊的两侧就是铺位;每四个铺位会有一道布帘遮挡,分为上下铺。
杜尔米和肯是相对的两个上铺,杜尔米的下铺就是那个中年男人。肯的下铺则是一个年轻男人,年纪比杜尔米大一些。
杜尔米性格外向,有点好奇地和同行的旅伴打招呼:“你们好?”
那个年轻男人挺友好地回应了他。他自我介绍说名叫兰斯·罗伯塔,是个木匠,从奈廷格尔乡下来的,打算去利文斯通找份工作。
他还小小地抱怨了一下奈廷格尔的情况。
奈廷格尔离利文斯通太近,很多明明能够发展的优势产业,都被吸纳去了利文斯通。即便奈廷格尔同样拥有良港,但这儿的每日吞吐量可能还不如利文斯通的十分之一,只能作为利文斯通的副城来发展。
对于奈廷格尔的普通人来说,如果想要出人头地,最好的选择还是前往利文斯通。
兰斯的目的,显然是去大城市找份能赚钱的好工作。
于是,杜尔米和肯就说了出海的事情——至少表面上,他们抱有着与兰斯类似的目的,虽然是去更遥远的地方讨生活。
兰斯用惊讶的目光看着他们,他说:“我曾经也想去雾兰闯荡!可惜我妈妈没有同意,她一定要我学点手艺。要是可以,我宁愿去那些大船队当个木匠,而不是城里的木匠。”
肯立刻就说:“我家里也不那么同意。但我还是出发了。”
两人立刻就聊到了一块。
这个时候,那个始终沉默不语的男人,却突然抬眸,意义不明地扫视了这两个年轻人。那目光颇为轻蔑,只是他没说什么难听话。
一般人或许就忽略了过去,但杜尔米可是相当敏锐,他立刻便问:“这位先生,您有什么高见吗?”
因为年纪的差距,肯和兰斯原本也没指望能跟这个男人搭上话。但杜尔米这么一说,他们也就将目光挪了过去。
三个年轻人的注视显然让这个男人怔了一下。
最后,他低声说了一句像是俚语的话,然后又说:“没什么,小伙子们。我只是想说,你们把一切都看得太简单了。去城里的第一要务是活着,去雾兰也是一样。”
他仿佛在说,能活着就已经了不得了,还想着发财吗?
三个年轻人不禁面面相觑。
“那您呢,先生?”杜尔米好奇地问,“在如今这个年纪,您也要出海吗?”
虽然杜尔米没有嘲讽的意思,但这话却容易让人误会。兰斯挠了挠头,肯咧了咧嘴。那个中年男人则皱起眉瞧着杜尔米。
“而且……”杜尔米摸了摸下巴,“您去过雾兰?”
杜尔米复述了男人说的那句俚语。那是雾兰的某种方言。
雾兰的语种众多,许多雾兰人都会掌握好几门语言。杜尔米母亲闲来无事的时候,会教他两句。虽然他学得不好,但也能听懂其中的一部分。
那句话是相当口语化的情绪表达方式,近似于谢兰语境中的“真烦人”。
显然,这个中年男人去过雾兰,说不定还在雾兰生活过一段时间,不然他学不会这种当地人才用的口语表达。
……火车晃动了起来,在短暂的加速过后,开始摇摇晃晃地驶向目的地。吵闹的声音充斥了所有车厢,但杜尔米在的这个车厢却突然沉寂了下来。
隔了片刻,男人问:“你听得懂?”
“我母亲是雾兰人。”杜尔米说,“不过,我从没去过雾兰。”
“你是个混血?”兰斯下意识说。
混血。
在谢兰,谢兰与雾兰的混血会受到某种隐晦的歧视,以及,畏惧。
谢兰人对于雾兰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不仅仅是那里奇异的文化、古怪的语言,也同样是因为那里诡异的力量、复杂的生态。因此,对于谢兰的普通人来说,有时候他们会觉得,与雾兰相关的一切都带有某种神秘的、令人不安的魔力。
谢兰与雾兰的混血,甚至有个专门的称呼,“兰介”。若是某地出现了一个混血,那么当地人就会用一种意味深长的语气说,“噢,就是那个兰介人”。
杜尔米无所谓地点点头。
兰斯却赶忙道歉,说:“对不起,我只是从没见过混血……真抱歉。怪不得你要去雾兰。”
“好啦好啦,我又没觉得有什么。”杜尔米笑眯眯地说,他眯起那双深绿色的眼睛,盯着那个中年男人,“那么,先生,您之前就出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