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钟意答,目光掠过他的迷彩服,“你调到这边了?”
“临时的。”他看着她身后陌生的街道,“你工作的地方,够远的。”
钟意嘴角很淡地扬了一下。“彼此彼此。”
话很轻,却像划了条线。
袁满适时插进来,笑出一口白牙:“表妹好!”
钟意转向他,神色自然了些:“表哥好。”
袁满本就自来熟,见钟意应得如此干脆,脸上笑意更盛,忙热络地问:“表妹,吃过午饭没?正好饭点,一块儿吃点?”
钟意嘴唇微动,正斟酌着如何客气推拒,一旁始终沉默的周聿桉忽然抬手指向斜前方一家不起眼的店面,声音没什么起伏,却带着决定性的意味:“去那家,吃手抓饭。”
“哎,这哪行!”袁满立刻反对,冲着钟意笑道,“第一顿饭,哪能这么随便打发表妹?哥知道有家馆子不错,环境好,菜品全,正经请你吃顿好的维餐。”
钟意闻言,反而微微一笑,摇了摇头:“不用麻烦,表哥。我真挺喜欢手抓饭的。”她目光转向周聿桉指的那家店,语气寻常,“就去那家吧。”
钟意确实爱吃手抓饭。这偏好得追溯到她还在高一的时候。那时她舞蹈班下的晚,周聿桉高三下晚自习也晚,顺路去接她。深秋的夜里,街边店铺大多打烊,只剩一家新疆饭馆的灯还亮着,热气混着孜然香从门缝里钻出来。两人推门进去,各点了一份手抓饭。
那是钟意头一回吃。油亮的米饭,软烂的胡萝卜,大块酥烂的羊肉,香气直往鼻子里撞。从那以后,街角那家新疆馆子就成了他们深夜充电的固定据点。
有一回,她一边扒拉着饭粒,一边含含糊糊地许愿:“等以后,我一定要亲自去新疆,别的什么都不干,就专门吃手抓饭……嗯,吃它个四五六顿!”
周聿桉正给她把奶茶杯的盖子揭开,闻言手上动作一顿,侧过脸看她,眉毛微微挑起:“就只吃这个?去了新疆,烤包子、大盘鸡、拉条子、红柳烤肉……都不要了?”
钟意咬着勺子,很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用力点头,语气带着某种对挚爱食物的忠诚与执拗:“先集中火力,完成手抓饭指标再说!”
周聿桉当时没接话,只把插好吸管的奶茶推到她面前,嘴角似乎弯了一下。
回到此刻,她话音刚落,周聿桉的视线便扫了过来。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声音也听不出情绪,只淡淡道:“表哥倒是叫得挺亲。”他顿了顿,目光落在钟意脸上,抛出个看似随意的问题,“你知道你刚认的这位表哥,叫什么名字么?”
气氛有刹那的凝滞。
袁满立刻笑着打圆场,朝钟意道:“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我姓袁,名满。袁世凯的袁,心满意足的满。”
“袁满……”钟意轻声念了一遍,随即颔首,“很好的名字。”
“是吧?”袁满与她并肩朝那家小店走去,话匣子打开,“我爹妈给我起这名字,说是有了我,他们这辈子就圆满了。”
钟意点头,侧脸看他:“听口音,你是燕城人?”
“哎,对,土生土长。”袁满也打量她,“不过表妹你……听起来不太像燕城的口音。”
“表哥耳力真好,”钟意坦然道,“我是港城人。”
袁满挑高了眉毛,那口燕腔拖得长长的:“嚯——港城?跑这儿来工作,那可真是够远的。”
“是临时出差,”钟意解释,“有个委托人是喀城本地的。”
几句话间,三人已走到那家小店门前。店面不大,招牌上的维汉双语有些褪色。袁满抢先一步,替钟意撩起了厚重的、绣着民族图案的门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