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寒冷的冬日,沈清棠用自己的生命,完成了一场盛大而惨烈的落幕。她留给世界的最后一个身影,是洁白无瑕的,也是鲜血淋漓的。
她终于从所有的协议、责任、病痛和绝望中,彻底解脱了。而她留下的巨大空洞和无法磨灭的伤痛,将永远刻在爱她的人心里,伴随着往后每一个落雪的冬天。
沈清棠的葬礼在沉闷的冬日默默举行,虽未张扬铺张,却依旧迎来了每一位应当出席的灵魂。
雪花似乎也懂得哀恸,零星地飘落,粘在黑色的礼服和肃穆的花朵上,很快便融化成冰冷的水渍。整个仪式笼罩在一种沉重得化不开的悲伤和难以置信的寂静里。
林玉臻和沈明哲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他们穿着黑衣,站在人群的最前方,身形僵硬,脸上不再是往日的精明与掌控,而是弥漫着一种空茫的、仿佛找不到焦距的悔恨。
他们看着女儿那张在花丛中显得异常安静苍白的遗照,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他们失去了什么。
那些他们曾经视作比天还大的面子、利益、联姻,在女儿冰冷的躯体面前,变得如此可笑而虚无。家族里那种根深蒂固的、自上而下的、缺乏平等沟通与情感流动的教育方式,像一堵无形的墙,让他们从未真正俯下身,去倾听女儿内心的呼救,直到这堵墙轰然倒塌,压碎了所有的可能。可惜,为时已晚。
葬礼结束后,带着一身疲惫和深入骨髓的寒冷,沈砚秋和盛景各自回到了自己的住处,几乎是同时,他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快递。
里面没有多余的文字,只有一份文件。那份经过修改、增加了保护盛景条款的协议原件。
协议书
甲方(承诺方):
沈明哲
身份证号:11010119681022xxxx
林玉臻
身份证号:11010819700515xxxx
乙方(权利人):
沈清棠
身份证号:11010520001117xxxx
见证方:
北京xx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律师:陈卓
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251032xxxx
鉴于:
1. 甲方系乙方之父母,双方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2. 甲方持有“沈氏集团”(以下简称“该集团”)的实质控股权。
3. 乙方希望确保其兄沈砚秋及其配偶温锦沂的婚姻及生活自由不受甲方任何形式的干涉。
4. 甲方希望乙方履行与周知聿先生公开订亲仪式。
为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诺事项
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承诺并保证: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干涉、影响、妨碍或试图控制沈砚秋(身份证号:11010219950812xxxx)与温锦沂(身份证号:31010419961208xxxx)在婚姻、职业选择、居住地、财务状况及个人生活等方面的一切事务与自主决定权。
第二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任何承诺事项,一经证实,则触发以下条款:
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的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30)个自然日内,将其名下持有的该集团百分之三十(30%)的股份,无偿且无条件地转让至沈砚秋名下。该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补充
3.1 本协议自乙方与周知聿先生的订婚仪式公开举行之日,即 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3.2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3 【补充条款】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同样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盛景(身份证号:110106199508xxxx)的一切生活,包括但不限于其职业发展,社会关及个人事务。此补充条款与本协议第一条具有同等约束力,并适用第二条之违约责任。
第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
5.1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协议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取代任何先前的口头或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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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字并按手印):
沈明哲
林玉臻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