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琛竖起眉毛:“开玩笑吧,以前大家不是还一起唱过么?怎么可能不会?”
“时间太长,忘了。”迟若霓仍是笑着:“你唱吧,我台下聆听。”
生怕马屁拍不到位的徐立马上带头欢呼:“凌琛老师要唱歌啦,大家鼓掌!”
一片掌声噼里啪啦响起来,凌琛再想劝什么,已然来不及,又不好驳了一群热情听众的面子,只好随着即将结束的前奏紧迫地开了口:“当我望向你……”
毕竟不是专业歌手,凌琛换气、发声都缺乏技巧,胜在音色和情感到位,一开嗓,浓烈的情绪便抓住了所有人,是种痛彻心扉的情意。
迟若霓这时收起了消消乐,站了起来,起身往外走。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拿着麦克风的凌琛身上,这点动静并不明显,与之相比,大家更关心凌琛的歌词乱了一拍。
唯有凌琛看了眼合上的门,空了一句,磕绊着继续唱了下去。
迟若霓不知道要去哪,从那首歌开始,那间包厢就一分钟也待不住了。推开门,她低着头,沿着走廊毫无目的地一路往前走。
走到尽头,她才机械地停下了脚步。
空气里烟味混着廉价香薰,KTV隔音效果平平,各个包间都在引吭高歌,声音一浪高过一浪。鬼使神差的,她却似乎能在魔音绕梁中辨别出凌琛的声音。
听见他唱关于爱与心动,唱得到与失去,唱过去与未来,用那把低沉温柔的好嗓子。
迟若霓摸索一阵,从大衣口袋的角落摸出打火机,轻轻按动,消防栓玻璃跃出了两点星火。
她没有点烟,只是盯着玻璃上的闪烁的火光,安静地思索。
凌琛有才华,英俊,潇洒,多金,对女人也慷慨,她一路从男人堆里爬过来,栽在这样的男人身上不亏。
可是既然栽过一次,就不会有第二次。
——凌琛暧昧的眼神,闪烁的措辞,她读的懂,也要佯装不懂。
尽管他现在给出的一切美好如童话,那多情的眼神,掌心向上的手,好像牵上去,这些年的颠沛流离就能一笔勾销,他们之间事业的悬殊并不存在,前途一片光明。
他甚至还为她吃醋。
迟若霓想到凌琛对江启敖使出的下马威,毫无温度地笑了一声。
男人有时候就是会这样,为一个女人或者别的事物争风吃醋,出于尊严、权威、脸面,最不大可能的,就是出于爱。
不过不重要,爱或不爱,迟若霓无意追究,也不在乎。
她不想待在那房间,也不愿容忍这歌声,仅仅是因为当初唱这首歌的时候,她正经历着属于自己的辉煌年代,这首歌装裱着她和凌琛站在同一层台阶的璀璨时光。
转眼间,她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凌琛却成了一句话便能搅动波澜的业界大腕。
迟若霓说不清当年对他爱恨几何,可如今,她嫉妒凌琛,也需要凌琛。
约么一首歌的时间,迟若霓把玩着打火机,心事重重地想了很多。
再抬眼,噪声已经换了旋律,视线里多出了两个人影。
KTV的走廊是一个L型结构,公共卫生间紧贴最后一个包厢,再往里走,就是迟若霓站着的这处死角了。
两个虎背熊腰的壮汉互相搀扶着,走到厕所门口停了一刻,没有进去,而是继续摇摇晃晃地走向迟若霓。
她立刻提起警觉,飞快瞥了眼来人。
锦城街头盛产这种膀大腰圆的地痞混子,眼前这二位不仅长相雷同,审美也颇志趣相投——脖子上都挂着显眼的大金链子,身着低腰裤紧身上衣,露着腰间颤巍巍的一截肥肉。发型倒是不同,不知是出于客观条件限制亦或是各自的独立审美,一个剃着光头,另一个留着张扬的莫西干。
就差把“不是好人”四字刻在脸上了。
“今天这歌不白唱啊,出来撒个尿还能碰见个美女……”
光头打了个响亮的嗝,几米开外,酒气熏天。
出门在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迟若霓看清是陌生面孔,不动声色收起火机,低下头,侧身避让着准备走人。
只是还没迈出两步,眼前一黑,前路多出了一堵肥厚的肉墙。
迟若霓抬眼,是光头的脸。
他对上迟若霓阴冷的目光,仍嬉皮笑脸,伸出一只手:“观察你半天了,美女,交个朋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