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唐浔没打算去,毕竟他也没有身份去,但后面张小麦又单独联系了他,他也不好再拒绝。
抵达婚礼现场,唐浔遇上了吴筝,似是担心他一个人放不开,吴筝就让他跟着自己。
作为吴媛的表哥,吴筝得在入口迎接宾客,唐浔也就站在一旁,跟着迎接。
十几分钟后,一道颀长有型的身影缓缓朝入口走来,吴筝见了,立即往前迎了两步,后装模作样地说:“哎哟哟,这不是萧总嘛,您日理万机的,还能大驾光临,我真是替舍妹感到荣幸啊。”
池萧白了吴筝一眼,视线有意无意地扫向唐浔,没搭腔。
吴筝见人不搭理自己,立马换了副形态,将手一伸,“既然来了,那就赶紧把份子钱交出来吧。”
池萧略带嫌弃地拨开吴筝的手,“你家公司是不是快倒闭了,这么财迷。”
“呸呸呸!”吴筝连向一边呸了几下,数落道:“大喜的日子,你说什么晦气话,小心我急了,把你昨天拜托我的,都给你抖露出去。”
听到吴筝的威胁,池萧似是还真有些在意,从兜里掏出一红包,拍到吴筝手上。
“哎,这才对嘛”吴筝将手一挥,和大爷似地命令道:“来!站这,和我一起迎客!”
放到往常,池萧才不会听吴筝的支使,但今天,他竟二话没说,真站到唐浔身侧,帮忙招呼客人。
一开始,唐浔还有些不适应,毕竟他和池萧刚在办公室闹了那样一出,但很快他的注意力就被别处吸引去。
只见,入口又呼啦进来一拨人,看样子是双方家长被接来了。
吴媛家境优渥,父母亲戚的打扮看上去也富贵,而在这群人之间,有一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那人头发几近全白,身上的衣服虽是全新,但仍难掩其下的沧桑,看样子像是张小麦爷爷辈的。而且,这人走路时,一条腿还有些瘸。
唐浔注视着这人,总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但又一时记不起从哪里见过,直到张小麦迎上去,冲人喊了声“王叔”,唐浔才瞬间想起来,这位是当初在宁州卖活鸡的那人。
没想到,十年的时光,能让人老去这么多,唐浔暗暗心想,忽地,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如同神经被拨了一下,唐浔立即循声看去。
“袁校长,好久不见呐,重回故里,感受如何啊?”吴筝十分熟稔地和袁靓打招呼。
袁靓面上带着浅笑,语气徐徐地回应道:“好久不见,这燕都变化真大啊,很多地方都没了原来的影子,时间可真是太厉害了。”
吴筝接话道:“时间是厉害,可我觉得袁校长您更厉害,您可是一点也没见老啊。”
袁靓笑意加深几许,“哪里没老,还是老了,你净哄我开心。”
说完,袁靓又看向站在吴筝旁边的两人,当她的视线落到唐浔脸上时,她的瞳孔明显缩了下。
而这些,恰好被唐浔收入眼底,他也终于弄明白了,两个月前,他为何会觉得这声音熟悉。
伴着宾客渐渐到齐,婚礼正式开始。
吴媛被父亲牵着走过T台,来到张小麦身旁,两人手拉手深情对视,交换戒指一起许下誓言。
唐浔在台下看着,此时此刻,他真心祝福这对新人琴瑟和鸣,百年好合。与此同时,他的思绪也渐渐飘远,那年在情人滩,他也曾许诺一人,他会对那人好,可最终他还是食言了……
砰!
沉思间,唐浔怀里突然砸入一个东西,他垂眸一看,竟是新娘的手捧花!
“哦吼!小唐,你这抓点紧啊,手捧花到手,下个结婚的就是你啦!”吴筝没想到吴媛的花竟落到了唐浔手中,拍着手乐得不行,一个劲地给池萧使眼色,台下人也跟着起哄。
一时间,唐浔像是被架在了架子上铐,脸红得不行,急切地想把这烫手山芋脱手。
而他这样祈祷着,眼前就伸来一只手,唐浔想也没想,就把手捧花交了出去,谁知,这一交不要紧,台下叫得更欢了。
唐浔心觉奇怪,抬头一看,接他花的人竟然是池萧!
只见,池萧垂眸盯着那手捧花,眼里的满意可比看白掌时多多了。
唐浔本想再要回来,但想想那样会更奇怪,最后也只好作罢。
见唐浔没反驳,吴筝那里更乐了,凑到两人面前,满脸喜气洋洋:“等二位大婚之时,吴某定奉上大礼!”
唐浔脸红得都要滴血了,尴尬地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似是终于良心发现,池萧转头对起哄的众人说:“让我们一起祝台上这位新人琴瑟和鸣,百年好合!”
话题重新转到新人身上,众人也都收了心思,转而祝福新人。
唐浔也终于可以松口气,只是,方才池萧说祝福语时,他总觉得这人在瞟他。
婚礼仪式结束,众人开始推杯换盏,唐浔被分到和池萧一桌,托这人的福,他吃饭时脸都是烫的,因为池萧还专门给那手捧花添了个座位,座位是个宝宝椅,就放在他俩中间的后面。
两个小时后,婚礼终于接近尾声,唐浔以去卫生间为由离席,而后走到僻静的一角,这里恰好能看到袁靓的位置,随之,他拿出手机,拨通了郑子慧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