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不会不是啊?小水心想:这个距离和盘上不符呀。但也说是27号办了,说不定是还没去呢?嗯,先预备上。“要要,要入场券。”
于是时间来到周一。因为之前屠衎溦对主要情况都已了解,所以一上班就直接组织几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在他办公室开了个小会。小水负责发会议通知,所以也自然而然地混了进去。会上灵俐详细整理了当时的情况:
“通过昨天和她见面,以及根据她所说的内容与相关人员进行核对后,我基本捋清了当时的情况。首先这名助理名叫卢沐枫,O53年大学毕业后,因为在校成绩出色被杨辰秋所属公司的法务部录取,半年后杨辰秋的助理辞职,她主动申请承接了助理工作。O54年8月杨辰秋和怜星共同合作的那个项目开机,12月初杀青,杀青后的第二天她就提出了辞职。虽然她自己说不存在霸凌,辞职只是因个人原因,而且一直表示自己对怜星没有任何负面情绪,即便我不是怜星所属公司的工作人员,无论谁问她都会这么说,因为这就是真相。但通过罗姐找到的剧组工作人员却描述了另一个版本,该人员回忆说大概是当年的10月底,有一场下水戏,那时水已经很凉了,那场戏又迟迟不过,拍了两天,第一天群演数量还很多,第二天就没人愿意来了,为了画面不违和,剧组动员了许多工作人员,卢沐枫就是其中之一,那天她大概反复跳了五六次。关键是转天又拍女主的水下戏,有一个道具没固定好需要人下水扶,也不知怎么的这个扶道具的人就成了卢沐枫,而且通知她下水的人没有衔接好消息,她下水两个小时都没开拍,最后那场戏甚至直接被删掉了。这个工作人员事后听说让卢沐枫扶道具的人就是怜星。”
“这样的话,”法务说:“如果真是怜星施压逼她下水又打定了主意拖延时间,那就实打实属于霸凌了。”
“但也有可能是诬陷,毕竟只是听说。”公关强调。
“是不是诬告不重要,重要的是杨辰秋已经认定是霸凌了。”屠衎溦点破症结。“联系怜星让她仔细回想当时的情况;这两天法务和灵俐再去一趟玉眠,尽量让她多透漏一些内情,确保在不激怒对方的情况下,让她签一份保证书以防过后反口。公关再挖一下这件事,看有没有可能是传言有误,如果确如传闻……暂估算一份处理代价报给我。”
小会结束,大家纷纷散去,唯独安若晨不急,等大家都走了才跟屠衎溦说:“能不能让我替法务去玉眠?我家在玉眠。”
其实这活儿本也不是非法务亲自去不可,只要拟好材料,由谁带去签字都是一样的。关键就怕事态无常,这一两天间就出了变化,万一有突发情况不是专业人员不好应对。但屠衎溦一向信任安若晨的工作能力,甚至胜过法务本人,便也就应了这要求。
而对于这调动,灵俐自是不会在意(以她的工作能力根本不需要挑搭档),法务更是开心到要请安若晨吃饭呢。
“没事的,反正我也刚好想回趟家。”安若晨推辞。
法务见实在请不动就顺势(也可能是控制不了地)吐起了苦水,说自从生了孩子就没有一点自己的时间,玉眠虽然不远,但也怕一天谈不下来,孩子晚上总找她等等。
安若晨笑了笑表示理解,但这种理解毕竟和感同身受相差甚远。
“我一定把材料准备得妥妥当当,有事你们随时给我打电话,我24小时待机,保证做好后援!”
“嗯,我有什么不懂就联系你。”
至此,正事说完。法务许是觉得就这样结束显得有些功利,便又聊了几句闲话:“我都不知道你家在玉眠,你是毕业后就留在这儿了吗?”
“我大学确实是在金城念的,但毕业后回玉眠工作了两年才又来金城的。”
嗯?此时小水突然情商上线,见这闲话既然已经扯开了,赶紧见缝插针地问:“你认不认识有个叫闫静世的?”
安若晨一愣,但很快承认道:“我小叔就叫闫静世。”
“你小叔?你小叔不应该也姓安?”法务随口问,而之所以这般不过脑子似的,绝不是因为她不知道“小叔”所代表的另一种亲属关系,而是不觉得安若晨拥有这种关系,因为整个公司除了人事(即安若晨本人)就没人知道她结婚了。
安若晨不禁笑了,纠正道:“是我丈夫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