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知道钱方艳是女主后,霄礼翻来覆去地回想原书剧情。那个在大哥牺牲后独挑大梁、闯出一番天地的男主,绝不能因为自己的到来就埋没于尘埃里。就算霄明没穿上军装,他也该在别的领域发光发热,成为行业里响当当的人物。
饭桌向来是谈心的好地方。晚饭时,霄礼夹了块红烧肉放在霄明碗里,状似随意地问:“你也老大不小了,你嫂子最近总念叨着给你物色媳妇。说说,对自己的将来有什么打算?”
霄明扒着米饭的手顿了顿,眼神飘忽了几下,忽然把筷子一放,挺直腰板看向霄礼,语气郑重得像在宣誓:“大哥,我想去战场。”
霄礼握着筷子的手紧了紧。
“我虽不是军人,” 霄明继续道,眼里闪着异样的光,“但我想去采访那些保家卫国的战斗英雄,想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他们的故事。”
饭桌上霎时没了声响。霄礼沉默地看着弟弟,良久才轻叹一声:“我会跟爷爷他们说的。”
“谢谢大哥!” 霄明猛地站起身,差点带翻身后的板凳。
当天夜里,霄礼在书房坐了很久。他打心底里不赞成霄明去那枪林弹雨的地方,可这是弟弟自己选的路,他该尊重。想通后,他拨通了回北京的长途电话,把霄明的想法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爷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许久,才传来老将军沙哑的声音:“我老了,经不起白发人送黑发人。” 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无奈的妥协,“要是霄明铁了心要去,就让他去吧。告诉那小子,咱老霄家不求你们个个建功立业,只求你们兄弟俩平平安安的。”
当年在战场上横刀立马的将军,终究还是承认了自己的衰老。他知道自己护不了孩子们一辈子,他们总得自己站稳脚跟,可心底里那点想把孩子护在羽翼下的私心,终究没能说出口,最后只化作一声绵长的叹息。
霄礼挂了电话,胸口像堵着块石头。他把老爷子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霄明,有些决定,终究得当事人自己扛。他们不是那种包办一切的封建大家长,未来的路,终究要霄明自己走。
“真…… 真的?” 霄明眼睛瞪得溜圆,满是不敢置信。他何尝不知道家里人不希望他沾战场的边 —— 大哥已经穿上了军装,他这个老幺本该守着家。小时候他总羡慕大哥能扛枪,盼着自己也能当英雄,可后来见了大哥从战场上回来的模样,那点念头早就没了。他甚至偷偷想过,要是大哥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能不能扛起整个霄家的担子。
“要是后悔了,现在改口还来得及。” 霄礼看着他,语气平静。
“不后悔!” 霄明急忙摆手,眼里的光亮得惊人,“我想去当战地记者,给报社的申请早就写好了。我想早点到前线,采访那些战士们。”
“想清楚了?” 霄礼的声音沉了沉,“那是战场,枪炮没长眼睛,随时可能没命。” 他这会又有些后悔了,自己能上战场,却见不得家里人涉险,心里矛盾得厉害。
“我知道!” 霄明的眼神却愈发坚定,“我生在军人世家,虽说没参军,可也是个战士。只不过,我们手里的‘枪’不一样。”
他抬手拍了拍脖子上挂着的相机,那相机被摩挲得发亮:“我学这行的时候,就记住了一句话 —— 如果你没法阻止战争,那就把真相告诉世界。大哥,我想拿着我的‘枪’,记录下那些在战场上拼杀的战士,让老百姓知道是谁在为他们挡子弹,让更多人看清战争有多残酷、日子有多难得,还有…… 咱们大领导的伟大!”
霄礼听完,喉头动了动,半晌才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往外走。
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既然有报效祖国的决心,那就让他去闯吧。
那个总跟在自己身后哭鼻子的小胖墩,真的长大了。
霄明的申请批得很快。出发那天,他背着行囊站在卡车旁,接受着几个孩子星星眼的崇拜。上车前,他下意识地回头望了一眼,恍惚间好像看见个熟悉的身影朝这边走来,可车子已经发动,他没看清那到底是谁。
霄礼顺着他的目光回头,在一群穿着军装和知青服的人里,瞧见了钱方艳。她正望着远去的卡车,眼神里满是疑惑,不知道在盘算些什么。
对于这位 “女主”,霄礼打心底里反感。没穿进这本书时,他只当她是个纸片人,就算有人说她三观不正,他也只会在文案里加句 “文中三观不代表作者观点”。可当这一切变成真实的世界,才发现她那些操作有多让人不齿。
回到办公室,霄礼立刻下达了加强兵团知青管理的命令。各级传达下去后,不少对知青队女同志有意思的战士都歇了心思,就连正在处对象的肖明,也不敢随便出军营见人了。这可把一心想培养感情的钱方艳急坏了,整天在部队外围转悠,摆出一副痴情等待的模样。
钱方艳最近总觉得不对劲。她印象里的 “霄明”,跟远远瞧见的那位霄将军根本对不上号。眼前这个肖明太普通了,二十二岁还只是个班长,家里也不像是干部出身。这真的是未来那个威风凛凛的霄将军吗?
她现在一门心思想见对方一面,实则是想旁敲侧击打听家庭底细。若是真找对了未来的霄将军,她不介意暂时收起那些娇骄二气,搬出 “不怕苦不怕累” 的革命口号,陪他熬上几年;可万一找错了人,这阵子的功夫岂不是全白费了?思来想去,钱方艳在营区外绕了三圈,望着紧闭的大门直跺脚,连嘴角那抹刻意维持的痴情浅笑都快挂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