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心里忽然被塞了什么东西,容榆低头一看,是一串棉花糖。
容榆:“这是哪里来的?”
陆星熠:“刚刚岸边小推车看见有卖的,就买了两串。”
容榆:“我不爱吃这些。”
陆星熠撕了一小片棉花糖,趁容榆张嘴说话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塞到容榆的嘴里,不是很甜腻,是哈密瓜口味的清甜,一下融化在嘴里。
陆星熠笑的嘻嘻哈哈,“哥不要总是板着脸,知道的你是28岁,不知道的还以为你68岁呢,哥可以开心点啊,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哥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或者是有什么想要做的事情?”
容榆:“没有。”
陆星熠:“那我倒是有很多,我的备忘录写满了要和另一半要做的九十九件事情。”
容榆顺嘴问了一句:“都有什么”
陆星熠:“做我男朋友我就告诉你。”
容榆:“网上也有,我去搜一下就知道了。”
陆星熠:“这不一样,这是我自己亲自想出来的。还有哥,你居然会玩手机上网搜东西,我以为手机对你来说只有打电话和发消息的功能呢。”
容榆没有忍住瞪了他一眼:“我28岁,和你也只差了十岁而已,怎么在你嘴里我是上个世纪的人?我好歹也是一个集团的总负责人,每天必要的信息了解我还是会去看的,我只是不爱玩手机而已,把不必要的浪费时间的行为拿来看书充实自己更好。”
陆星熠:“你这话跟我爸一样,我服啦!”
容榆抿唇,不去理陆星熠,他当然知道自己无趣得很,除了看新闻就是看书或者是健身,从前许玄跟他在一起许玄就这样说过他。
心里想着事,走的速度也不自觉地快了点,他的手腕被捉住,容榆回头看向陆星熠,后者一脸无奈:“哥,我错了。不要生我的气。”
容榆:“我没生你的气。”
陆星熠:“那你的嘴撅的那么高是等着我来亲吗?”
容榆:“……”
陆星熠:“哥没有什么爱好的话我可以带着你,跟我在一起觉得不会让你觉得无聊的。我有很多很多想要做的事情,都还没有做呢,我还缺一个搭档。”
陆星熠捉住他手腕的那块皮肤微微发烫,有那么一瞬间,手腕那处薄弱的地方,动脉一下一下地跳动,通过陆星熠的手掌心,两人的心跳通过这种方式重叠。
陆星熠有点舍不得放开,容榆低下头,心情莫名有些闷。
“啊!我的风筝飞走了!妈妈!”身后忽然传来一声小孩子的尖叫,两人同时回头看去,原来是来植物园放风筝的小孩子,或许是手松了没控制住,风筝就被吹断了。
但好在并不是很高,那风筝从他们头上飘过,后面跟着小孩撕心裂肺的哭声。
“哥,要跟我一起吗?”陆星熠看着容榆的眼睛说。
“?”
陆星熠:“小朋友,哥哥们去帮你找回风筝好不好?”
小孩揉揉眼睛擦掉眼泪,扁着嘴巴点点头,“谢谢两个大哥哥。”
容榆:“不是,我没有答应你吧?”
然而下一秒,陆星熠牵着他的手朝风筝飘去的地方奔跑,风吹过他们,太阳的温度正好,两只手牵得格外紧。
陆星熠:“哥,你喜欢跑步吗?我很喜欢跑步,放空脑袋的奔跑,一直出汗,直到身体极限承受不住跑不动了,我感觉那个时候,好像身体里的所有负面情绪都跟着我的汗水流了出来。”
陆星熠:“我觉得这像心理上的排毒,所以,哥用尽全力来奔跑吧,车里我带了衣服,大不了我们待会儿去酒店洗个澡。”
容榆是想抽手停下的,但是陆星熠牵着他的手力度很大,不允许他的逃脱。
去培养一个新的爱好,去认识新的人,去习惯一个新的习惯,让这些新的事物逐渐成为新生活的组成。
这是他大学导师说过的话,他记性很好,但有时记性太好也不是一件小事,他已经不会再因为许玄的背叛心痛,却仍然会因为生活某个细节想起来那些点点滴滴的事情。
他该听听导师的话了。
两双奔跑的动作逐渐统一。
“找到风筝后能走着还给那位小妹妹吗?”
“为什么啊哥,我好喜欢跑步,我感觉特别自由!我上辈子肯定是一匹自由自在的野马!”
“……我很久没有这么剧烈的运动了。”
“那我背着哥回去行不行?”
“不行。”
“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