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纤送给他钢笔了?
“那太好了。”黎语千当然不知道这事,就顺着他的话说。
“你临走前,告诉我一定要用它。果然,它能带给我灵感。”吉尔斯压低身体,和她保持在一个适当又亲近的距离,唇角弯弯,双目如同晴日湖泊,波光粼粼,“我想用它写一首诗,等诗写好,我想把它送给你。”
“你愿意收下吗?”
“收下?可是这不是你写的吗?”
黎语千没明白,她收下一首诗有什么用。
她不想冒名顶替,获取别人的成果。更何况,她词汇量很低,是不是她写的,别人一眼就能看出。就连“词汇量”这个词,也是她最近才学会的。
吉尔斯失笑,以为她是装作听不懂:“我是希望,你能第一个看到它,第一个拿到它写出的诗句。”
黎语千点头。那就收下吧,毕竟,纤纤送给他钢笔,叫他一定要用,应该会想要看到他的诗。那么,她可以把诗烧给纤纤。
虽然她不相信人死后有灵魂。
“我现在还没写好。”吉尔斯眨眨眼睛,步伐轻快地离开了。
之后的两周,阮言依旧音讯全无。
黎语千在颂今学院内上学,跟着乌米和常不醒一起,进行特训式的学习。
具体的特训方式是,常不醒每天努力保持一个小时的清醒时间,听综合课的老师上课。在课程结束后,迅速预测综合课老师会出的题目。至于专业课,反正吉尔斯老师不会让人挂科,只能委屈他,排到第二位。
“相信她吧,她一定可以的。”乌米对黎语千,边说边摆出一个大拇指。
“我们也可以的。”
“没错!”乌米连连点头。
在常不醒努力的同时,乌米和黎语千当然也在听课。但是,黎语千只重视老师多少次提到未明制药或者太阳,乌米则非常关心老师随口讲出的家庭八卦。
一下课,常不醒会飞快写下知识点,递给她们,甚至连可挖的空隙,可能的干扰选项,都一并写出。她笔迹很潦草,但是看过她写字时状态的人,一定会为这些字的整洁美观,以及可阅读性惊叹。
乌米每天口中念叨着数字,死记硬背,也要记下来。
黎语千坐在独居小公寓中的书桌前,在昏暗的黄色台灯下读着答案,细细的银色尾戒在一片暖色中泛出冷光,记忆就会飘回过去。
那时候,阮言给她讲解。她现在回忆起来,那些讲解合理细致,虽然,她一句也没听懂。
算起来,他已经消失了十五天,却显得很漫长。
他是黎语千从地下室离开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是她现在生活的开启者。身边有乌米和常不醒在,有时会让她产生错觉,她真的是一个颂今学院的学生,每天为学习努力。
但是,这些日子以后也不会属于她。
或许是晚上想太多,转天,她第一次因睡过头迟到,正午日头高挂,她跑进颂今学院的校门,抬头看着白鸽般的窗子,忽然看见,其中一扇里,乌米正对她招手。
她忍不住也对乌米招手。
让柯莱特帮自己上学吧。如果她成绩不够好,就让阮言教自己学习。
她明白乌米为什么要留在学校里了。
黎语千不再贸然接近阮成寿,但她觉得,图书馆里的女人是个突破口,虽然她本人不愿意回答任何问题。
她几乎每天中午,都会向学生问她的消息。大部分学生都不知道她,也不怎么去图书馆三楼,那里的书都太冷门,平时学习中用不到。
终于有一天,她在三楼角落找到一个坐着的学生,问她是否知道这个女人的事。
“当然知道,真正常来图书馆的人都见过她。”女生推了推无框眼镜,把手中的大部头夹上书签,咚的一声合上,抓到了休息的机会般,和她从头说起,“我听说,她已经在这里呆了很久了,但去年才被重视。”
“重视?”
“因为有人反馈,她太吓人了。说实话,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她动动脖子,“但是,学生会长说她很可怜,就让她一直留在这里。就连常算受邀,来图书馆参观时,都没人赶走她。”
黎语千忙问:“那她们有说上话吗?”
“当然没有,怎么可能?”女生睁大眼。
让一个疑似神经病的乞丐,和一个大科学家说话,这也太不像话了。就算这个乞丐是个很有气质的乞丐,那气质,也不能当博士学历用吧。
“那你见到常算了吗?”
常算的照片在外界也找不到。她几乎从不露面,不然,一定有很多企业想着联系她,开能想象出的最高薪挖角她——这些投入都是最有意义的,得到常算,下一个未明制药就是它。
“当然!哈哈!”眼镜女生的兴趣被这句话彻底点燃,等不及要告诉她。
“学校根本没安排她和我们见面,那一天,很多学生都来了,把图书馆整个围起来!就好像要攻打它一样!但是,只有是我见到她了,命运一般的——在卫生间。”
“啊?”
“怎么了?”
“没什么。”
卫生间,倒是个很合理的地方。
“那你是怎么知道她是常算的?”
“呵呵,那时候,她在隔间里,是这样和我说的——”她压低声音,回忆着,可能是她这一生中最奇妙的相遇,“我是常算,这次上厕所意外没带纸,借我一张纸,事成之后,未明制药会联系你,给你打一百包面巾纸的钱。”
“啊……啊?”
“我收到了哦,一百包面巾纸的钱。”女生坚定道,“她一定就是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