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晓晴是那样的好,好得像潮湿阴冷的香港中仅存的一床干燥松软的棉花被,稀薄缺少的阳光把她烘的暖盈盈的,细腻且珍贵。
那些年里她带着他——实际上是他带着她——在城寨里玩,那些年里她教他识字。张晓晴,蓝信一,并排写在纸上,用橡皮蹭不去的原子笔。张晓晴,蓝信一,并排躺在床上,在飞机低空飞行时触不到的楼宇里。她把她曾拥有的那些漫画全拿出来了,分享给他,她疼爱他如疼爱一个真正的弟弟。
永远是小孩子,一些事,永远是小孩子才可以实现。那些事不是牵手,那些事不是拥抱,那些事不是嘴唇贴着耳朵说悄悄话,隔阂消散了,在他们之间,在差一点就终生遇不见彼此的他们之间。
那是他们啊。
他们把城寨的每一处都看见了,他们坐在一起唱歌。信一唱许冠杰的歌,晓晴唱邓丽君的歌。在香港,很少有人唱邓丽君的歌,唱也是偷偷地唱,就像听也是偷偷地听。晓晴唱得真好,她唱,“晶晶,晶晶,孤零零,像天边的一颗寒星。为了寻找父亲,人海茫茫,独自飘零。”
很久之后信一才知道晓晴改了歌词,应该是,“为了寻找母亲,人海茫茫,独自飘零。”
她现在是在独自飘零吧,信一想,她离开城寨了,也带走他的一部分。至少带走了他的心。她给他留了地址,她说他可以写信。只是写信而不能去看她吗?带一点水果,带一点花。他要穿最靓的那件衬衫,他要带她送他的那副墨镜。晓晴喜欢他打扮得好看。他打扮得好看去接她了,只除了那一次。
信一知道晓晴摔断了腿,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学校。病床上的晓晴在哭,哭但没有声音。他的身影在白色帘子上晃了一晃,便听见她喊:“爸爸。”
“阿晴。”他走出来,“龙哥让我来接你。”
她的神情即刻落寞下去,怅然地“哦”了一声,眼泪接踵而至。他多慌神,又去擦她的眼泪,又将她抱起来。送她去医院,在玻璃窗前看见自己的样子,他恍然大悟,是他的打扮糟糕,她才哭了。
绝非因为他不是龙哥。
绝非因为他不是龙哥。
此刻他又想念她。他想念有关她的一切,她吃叉烧饭的样子,她用吸管喝汽水的样子,她发呆的样子,她阖眼小憩的样子。
她坐在他摩托车后座的样子。
他从反光镜看到的。
“张少祖之前也有一辆摩托车的。坐在他的车后座,我知道他爱我。”晓晴将脸埋进信一的颈窝,以防扑面而来的冷风吹散她的话语,“可惜我只坐过一次。”
“我会让你坐很多次。”信一说,永远都可以。
反正他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反正他也爱她。
她却不坐了。
是呀,信一想,有好多人爱她,她全部不肯要。
她要什么呢?
总不可能是香港。
有可能就是香港。